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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足额出资,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有何法律后果?
发布时间:2025-03-31 14:53


       
股东未足额出资,首先对公司负有补足出资的义务。同时,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公司债务清偿时,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未足额出资股东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例​
A、B、C 三人共同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 A 出资 50 万元,B 出资 30 万元,C 出资 20 万元,出资期限为公司成立后一年内。公司成立后,A 仅出资 30 万元,剩余 20 万元一直未缴纳。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乙公司货款 50 万元,甲公司资产仅 30 万元,无法清偿全部债务。​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例中,A 未足额出资,需向甲公司补足 20 万元出资,并向 B、C 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由于甲公司无法清偿全部债务,A 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甲公司欠乙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律师建议​
对于公司而言,应建立健全的出资监督机制,在出资期限届满前及时提醒股东出资。若发现股东未足额出资,要及时采取措施,如发函催告、通过股东会决议限制该股东权利等。对于其他股东,在公司章程中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和赔偿范围,以保障自身权益。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若发现公司可能面临债务危机,要关注股东出资情况,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未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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