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当前位置:主页 > 专业领域 > 公司企业法律服务 > >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5-03-31 14:54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股东作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过程包括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等。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案例​
甲公司因违法经营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股东 A、B、C 未及时组织清算,导致公司部分财产流失,债权人乙公司的债权无法得到全部清偿。乙公司将 A、B、C 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若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例中,A、B、C 作为甲公司股东,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及时清算,致使公司财产流失,损害了债权人乙公司的利益,A、B、C 需在其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乙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建议​
股东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务必高度重视清算义务。应及时组成清算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妥善保管公司财产和账册等资料。若股东自身缺乏清算相关知识和经验,可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协助清算工作。在清算过程中,要及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对公司债务进行合理清偿,避免因未依法清算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上海律师网丨上海离婚律师咨询丨上海知名离婚律师_在线离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