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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发布时间:2019-10-28 14:37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二、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4、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5、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夫妻在决定离婚之后必然是对孩子造成影响的,对孩子以后的成长留下心里阴影,所以作为父母要尽可能的减少离婚所带来的伤害,法律也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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