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离婚起诉后,倘若对方无法出席法庭审理,仍然有可能实现离婚的申请,这仅限于司法程序中的诉讼离婚方式,无法通过构建协议离婚解决问题。
诉讼离婚的基本规则是要求双方共同出庭参与案件审理,若其中一方经法庭两次正式传唤仍未履行义务或无正当理由不出席者,则法庭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拘传;此外,如果被告方经多次传唤后未能按时出庭参加审判,或未经法庭许可擅自中途离开的情况下,法庭将根据具体案情做出缺席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加上配偶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婚前购房者在婚后将爱人的姓名添加至房产证之上,可视作房产所有权重新划定之举,进而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具体而言,已婚人士名下的婚前独立所有财产,经由婚后在房产证上添附伴侣的姓名,即可视为二人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所有权做出了重新协商和规定,从而转变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此类情况下,即便产权登记中仅出现某一方的姓名,仍意味着该另一方享有相应的产权份额。
对于这部分被认可的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事宜,首先可参考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若无相关协议的约束,则须全面权衡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对购置与维护该房地产所作出的贡献程度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