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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行为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5-12-03 12:33


       
问题: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将其对债权人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但未取得债权人同意,该债务转移行为是否有效?债权人能否要求原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
解答:债务转移行为无效。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同意是债务转移生效的必备条件;未经同意的,债务转移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有权要求原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
案例:甲向乙借款 20 万元,约定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2023 年 10 月,甲与丙签订债务转移协议,约定由甲的债务由丙偿还,但未告知乙也未取得乙同意。2024 年 1 月,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还款,甲以债务已转移给丙为由拒绝,乙诉至法院要求甲偿还借款,法院判决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转移直接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需债权人对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进行评估,故法律规定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才生效。本案中,甲转移债务未经乙同意,转移行为无效,甲仍需承担还款责任。​
上海合同律师建议:债务人转移债务前,应与债权人充分沟通,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如同意函、签字确认的协议),明确新债务人的责任范围及履行期限;债务转移协议中应约定债权人同意的生效条件,避免因未同意导致协议无效;债权人收到债务转移催告后,应及时核实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避免视为不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移的,可要求原债务人继续履行,或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第三人承接债务前,应确保债权人已同意转移,避免因未同意导致自身无需承担债务却已向原债务人支付对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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