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专业领域 > 合同纠纷法律服务 > >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就发生效力吗

上海专业律师咨询解答股权转让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股权转让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就发生效力吗

发布时间:2021-10-19 12:44 热度:


上海专业律师咨询解答股权转让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股权转让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民法典中签合同前的垫资算是履行了吗
下一篇:定金交了没签合同能退定金吗

相关阅读

合同双方互负债务,一方未履行,另一方能否拒

问题:合同中双方互负债务,且未约定履行先后顺序,一方未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求对方先履行时,另一方能否拒绝履行自身义务?​ 解答:可以。此种情形构成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

合同期限届满后未续签,继续履行原合同,效力

问题:原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签订新的书面合同,但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继续供货、支付款项),该继续履行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 解答:构成不定期合同,原...

合同约定的 “定金” 与 “订金”,法律效果有

问题:合同中分别约定 支付定金 5 万元 和 支付订金 5 万元,二者在法律效果上有何区别?一方违约时,能否适用双倍返还或没收的规则?​ 解答:定金 具有担保性质,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约定先履行义务一方未履行,后履行方能否

问题:合同明确约定履行顺序(如 甲方先交货,乙方后付款),先履行义务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后履行方能否拒绝履行自身义务?​ 解答:可以。此种情形构成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专业律师网 谭凯律师 上海专业律师 上海律师事务所 上海律师咨询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网站程序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10